top of page

申請緊急經濟支援

目前資助額為每月英鎊 £380, 支援月數等於包含還押在内的在囚月數

申請資格

本基金為支援香港政治案件的在囚者及其家庭,在囚人士及其家庭成員均可申請本基金之生活經濟援助,包括: ​

  • 父母(可以養父母 / 監護人代替)

  • 配偶

  • 子女

  • 兄弟姐妹

每位在囚者所在之家庭只能委派一位成員代表申請,重複申請或使用多於一個家庭申請,申請將不被接納。

如上述人士皆不可協助在囚者申請本支援計劃,請申請代表直接 聯絡本基金

注意事項

緊急經濟援助只能透過香港以外的銀行戶口收款
如未能申請海外戶口,請隨時 
聯絡本基金,我們會盡力協助你。

申請文件

  1. 申請人個人資料(僅接受身份證或護照副本)

  2. 在囚者身份證明(如非本人申請)

  3. 關係證明(如非本人申請)

  4. 申請人三個月内的住址證明

  5. 一位重要聯絡人的Telegram username

  6. 監禁刑期證明 (Certification of Trial) *由懲教署發出的監禁證明

  7. 相關新聞報道PDF檔案

*申請單位亦可提供其他相關經濟援助資格證明予本基金作參考。

命名方式

標題格式請註明為「申請緊急經濟支援 + 申請代表英文全名」。
例子:申請緊急經濟支援 Chan Tai Man

注意

附件名稱請根據項目更改;括號内的文字不需要加入。
例子:(如非本人申請)

請留意文件有否超過所選用電郵之附件容量上限,Protonmail及Gmail免費版本之容量均為25MB,為保障私隱和個人安全,建議使用Protonmail及VPN。

審批詳情

每月最後一個星期日,英國時間1500(香港時間2200)將會截數,以電郵顯示時間為準。基金會按截數時所得的申請個案作排序,以實際刑期由長至短排序,還押人士將會以被控案件中最長刑期之二分三替代實際刑期。

若最高刑期為終身監禁,則以同類案件之判刑長度代替,本基金之法律顧問有絕對決定權。

如申請單位能夠提供以下證明均會獲得優先處理:​

 

  1. 獲發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資格證明

  2. 殘疾人士登記證

  3. 獲發傷殘津貼證明

  4. 其他相關經濟援助


資格證明​未獲批核之個案將會與下個月的申請個案一同處理,排序原則不變。

審批結果將於月底前以電郵通知

結果通知

  1. 基金會以回覆申請電郵的方式,通知申請成功之家庭單位。基於人手極度嚴重短缺,每宗申請的處理進度或有不同,請耐心等候。

  2. 成功申請之代表需要提交歐洲銀行戶口作接收生活經濟援助之款項。

  3. 每月資助的上限為港幣9000元或等值貨幣;下限為港幣3000元或等值貨幣,扣減銀行轉賬附加費和匯率差異後,最終領取金額會因此有差異。

  4. 申請代表或重要聯絡人均需要在頭一個月内及之後每半年的月份内,就基金查詢款項接收情況及在囚者成員獲釋日期作出準確回應。若未獲回覆,基金有權隨時終止資金發放,實際聯絡及查詢時間會按情況調整。

詳細使用者條款將會再申請成功後發予申請代表

確保你的安全

切勿使用日常電郵接收本基金之一切通訊資料。如不需要接受基金資訊,可以填寫無效電郵地址。

​本基金強烈建議捐款人申請一個全新或使用現有的ProtonMail 作接收收據和基金資訊之用,以最大程度保護私隱。

已準備好所有文件?

Contact us
bottom of page